产品分类
新闻动态
山东鸿达集团继续被认定为国家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
发布时间:2017/2/22 16:36:46 浏览次数:1466
为推进企业诚信建设,规范企业合同行为,引导企业诚信履约、守信经营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企业实施动态监管,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将撤销其公示资格。根据《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4—2015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》(工商字[2015]219号)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工商字[2016]118号公告,向社会公示2014—2015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。山东鸿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荣列继续公示的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。
山东鸿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以来,始终把“诚信建设”作为立企之本,在企业经营活动中,不断创新健全合同管理制度,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,按期如数偿还银行贷款,对外营销坚持款到发货,对配套厂家坚持按期如数支付客户货款,严格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,高度重视环境保护,坚持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税款,从未发生因拖欠客户货款等诉讼,从未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,在社会各界树立了良好的诚信形象,推动公司各项事业实现了健康持续发展。集团公司现已发展成为以建筑工程机械为龙头,集房地产开发、建筑、商品混凝土、保温节能材料、食品加工、餐饮服务下辖16个子公司的大型企业集团。集团公司占地面积